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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传达学习《四川省党风廉洁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

发布时间:日期:2017-03-21 浏览次数:0


2017年3月21日 集团公司传达学习《四川省党风廉洁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1


 3月21日上午,集团公司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党委书记、董事长姜俊全文传达学习《四川省党风廉洁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廉洁承诺书》。


2017年3月21日 集团公司传达学习《四川省党风廉洁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2

会上,姜俊强调:

一、集团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决做到“四个亲自”;

二、集团公司纪检组长要坚持把问责作为推动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敢于动真碰硬;

三、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要不断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做到敢抓敢管、敢于较真,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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