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德阳国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皮卡购买项目。
2.招标内容:皮卡车10辆。
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 21 日14:30(北京时间)
四、开标时间:2020年12月 21 日14:30(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招标地点:四川省德阳市体育场西门德阳国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阳国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地 址:德阳市体育场西门前行50米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0838-2302288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招标人 | 德阳国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2 | 招标项目名称 | 德阳国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购买皮卡车项目 |
3 | 招标内容 | 购买10台皮卡车 |
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5 | 联合体 | 不允许 |
6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7 |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
8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9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 |
1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年 12 月 21 日14:30(北京时间) |
11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
12 | 签字盖章 | (1)(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签字或盖章(包括姓和名)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
13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开标一览表1份, 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4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不允许活页夹装订,由于装订原因造成投标文件的散落、丢失等,责任投标人自负。 |
15 | 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包装,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 |
16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17 | 评标委员会人数 | 3 人 |
18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19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 2020 年 12 月 21 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德阳国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会议室 |
20 | 监督与管理 | 名称:德阳国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电话:0838-2302288 传真:0838-2302288 |
21 | 投标保证金 | £不提交 ?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 万元 (1)银行电汇应在2020年12月 21 日12 时 00 分前到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下列账户: 开户名: 德阳国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帐号: 1001140000001019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
22 | 履约保证金 | £不提交 ?提交 担保金额:中标单位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 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人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 |
23 | 其它 | 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人是德阳国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须知;
(三)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六)评标办法;
7.1 招标人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平台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7.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受到损害之日起(当日不计入时间)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8.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投标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12.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 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2.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3.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投标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13.2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
的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投标和满足。
(2)资格证明文件:请按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
(3)商务应答表;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4.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四章的规定要求。
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5.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30天。
15.2 因不可抗力事件,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招标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5.3 因招标人招标需求作出必要调整,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招标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6.1 投标人应按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开标一览表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6.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装订成册,不得散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6.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6.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7.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需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17.2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17.3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由招标小组作出裁定。
18.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评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18.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与投标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19.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9.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19.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标结果将当天开标以公告。
21.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1.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将于中标投标人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1.3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投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4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投标人或者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22.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0天内交付车辆。由于中标投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2.2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投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2.3 中标投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与排在中标投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招标合同,以此类推。
本招标项目严禁中标投标人将任何合同义务转包。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5.1 中标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人、招标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7)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8)将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或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或中标无效。
一、技术服务要求
车型为:长城-炮 2020款 2.0T越野版自动汽油四驱高阶版GW4C20B
颜 色:蓝色
生产日期:2020年11月以后的全新车辆。
二、商务要求
服务要求:送脚垫(每两年更换一次,共计三次)、送全车膜、送首保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投标 文件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服务。
2、若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服务;合同期限为5年。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招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6、若服务期内暴露出与实际不符的问题,我方同意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对服务要求进行修改、增减,服务费用做相应调整。
8、若服务期内发现有漏项,我方同意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与招标人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我方理解在服务期内,因特殊原因可能会导致本项目运行体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项目服务合同不能继续执行的后果,若发生此种事情,我方同意招标人按已服务时间计算并支付服务费用,合同终止。(注:投标有效期内)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 (投标人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
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招标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说明: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适用。
四、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报价 | 大写: 小写: |
注::1、报价应是最终的总价,应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招标内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传真 |
| 网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 技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六、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一)本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
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根据本次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三)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 (填写“有”或“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包号)的投标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其中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招标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招标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十一、财务状况证明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十二、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十三、其他承诺或说明
1、投标文件中需要补充的其他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文件中需要补充的相关证书及说明函(格式自拟)
注: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和实施方案,自行提供相关承诺或说明函及相关资料。
第五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质性要求:无。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1 参照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结合招标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招标单位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单位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投标人;
(4)向招标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人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人书面说明情况。
2.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
2.2经招标确定最终招标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招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3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4评审时,招标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5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招标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招标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
2.6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招标小组根据全体招标成员签字的原始招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投标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2、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投标人投标文件评审情况、招标情况、报价情况等;
4、提出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招标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招标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招标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招标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招标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招标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招标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1 招标小组依据招标结果,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3.2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投标报价、服务方案合理性、服务及承诺、财务状况、综合实力、投标文件的规范性等。
3.3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3.4评分明细表
初步评审标准及记录表 | |||||
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形式评审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 符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规定 | ||||
报价唯一性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资格评审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财务状况 |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工作服务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履约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详细评审标准及计分表 | |||||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审查标准 | 说明 | |
1 | 投标报价 | 80分 | 1.评标基准价: (1)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5时,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当有效投标人数量<5家时,取有效投标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得分: 高于基准价1%扣5分,低于基准价1%扣1分(按进位法计算,如0.9%按1%计算,1.1%按2%计算),最多扣60分。 |
| |
2 | 营业执照 | 3分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在出售车辆内的加3分。 |
| |
3 | 服务方案 | 5分 | 服务方案内容完整,细致、周密,得5分;方案内容合理得3分;方案内容一般得1分; |
| |
4 | 投标文件规范性 | 12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
本次招标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投标人候选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
5.2. 定标程序
5.2.1 招标小组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服务)优劣顺序排列。
5.2.2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3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投标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投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招标小组直接确定中标投标人。招标人逾期未确定中标投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
5.2.3 根据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2.4 招标人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6、其它
本招标文件内未尽事宜,可与中标单位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