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德阳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发展集团”)拟通过参与增资扩股或股权收购的方式收购壹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企业股权组建成为二级控股集团德阳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三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子公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德阳发展集团基本情况
德阳发展集团系德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国有全资城市资源营运和大型综合投资集团,成立于2016年3月,前身为德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集团主营德阳交通、运输、市政、水利等城乡基础设施及社会公共产品的投资运营,对国有资本、城乡资产及授权土地产业进行运营管理,承担德阳重大项目投资经营。拟组建的建工集团子公司是其三级子公司。
二、意向企业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央企、国企和民企。
(二)企业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三)企业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诚信惩戒名单。
(四)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为中国境内。
(五)企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对本企业进行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增资或转让股权后德阳发展集团持本企业的股权且财务并表本企业,与德阳发展集团签订《股权收购协议》或《增资扩股协议》后即着手将本企业注册地变更到德阳市。本企业不在开展同质化业务,原则上变更注册地事宜应在两个月内完成。
(六)企业股权未被查封、冻结或未对外提供担保。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意向企业报名注意事项
(一)应于2020年4月19日至4月30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期间完成报名。
(二)报名地点:德阳市泰山路以西、松花江北路南侧旌南大厦十六楼德阳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三)报名时提供下列资料:
1.意向企业的企业简介、营业执照(自然人股东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及出资证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或证件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意向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记载不一致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3.意向企业全体股东同意以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方式转让本企业股权且由德阳发展集团并表本企业的意向转让承诺书(自然人股东签名捺印、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4.意向企业向报名经办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股东签名捺印、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意向企业最近三个年度(2017-2019年)的审计报告,若意向企业设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设立当年起至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因此次公开征集内容的特殊性,可能存在意向企业不足三家的情况,本次征集不受数量限制。
(五)各意向企业递交报名资料时需提供纸质版5套和电子版1套,报名文件不予退还。
四、相关约定
(一)意向企业以资质、信誉、业绩、技术能力等无形资产报价。
(二)意向企业选定后,德阳发展集团与意向企业建立共管银行账户;双方各支付20万元诚意金至共管账户。
五、意向企业的确定及流程
(一)由德阳发展集团邀请有关方面人员组成评审组,评审组根据德阳发展集团的相关要求对提交了报名材料的意向企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企业方可进行下一步程序。
(二)德阳发展集团根据意向企业递交的报名资料,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企业按照《意向企业排名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排序(详附件)。如果只有一家意向企业,可考虑省去评分环节直接进入下一程序。
(三)按综合评分由高至低确定意向企业,依排序进行合作方式的进一步商谈,若德阳发展集团与排名第一的意向企业未能达成共识,可依序与其他意向企业进行商谈,最终确定意向企业后,双方签订《意向协议书》。
(四)德阳发展集团对选定的意向企业开展尽职调查、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等工作,根据现行混改政策和企业发展思路制定《混改方案》报国资委审批。获批后按《意向协议书》及《混改方案》实施。
六、特别声明
(一)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获批前,德阳发展集团有权根据政策导向或市场情况终止本次收购活动。若因此给意向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意向企业自行承担;德阳发展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企业完成增资扩股或股权收购后,其交纳的诚意金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德阳发展集团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德阳发展集团:德阳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81099877
附件:意向企业排名评分办法
附件:
德阳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意向企业排名评分办法
序号 | 评分 类别 | 分值 | 详细评分内容 | 得分 |
1 | 企 业 资 质 | 30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者得基本分15分。 2. 除具备公开征集要求的资质条件外,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者,具备一项得5分。 3.为减少股权交易完成后因注册地变更所消耗的时间、人力、财力成本,意向企业公司注册地在征集方公司所在地(德阳市)的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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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 业 报 价 | 50 | 以最低意向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价为评分基准价,意向企业的资产评估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资产评估得分=50-5x(意向性报价-评分基准价)/100,本项最低得分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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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 业 债 权 债 务 | 20 | 以意向性报价、企业负债总额之和为基准值,意向企业的净资产是: 1.基准值1倍的的基本分5分,不足1倍不得分。 2.基准值2倍的在基本分基础上加10分,得15分。 3.基准值3倍的在基本分基础上加15分,得20分。 新近成立的企业,无债权债务的得20分。 说明:1-2倍按1倍计算,2-3倍的按2倍计算,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