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
本次项目《德阳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业主为德阳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德阳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
(二)服务周期:服务周期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为申报材料阶段,从主承销商进场至拿到发行批文为止;第二阶段为承销发行阶段,从拿到批文到债券完成发行为止;第三阶段为受托管理阶段,从债券完成发行至完成所有本息兑付为止(包含提前赎回事宜)。具体服务开始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服务内容:负责债券发行、协调各中介机构、负责组织完成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撰写募集说明书、组织债券发行和承销等工作及投标文件、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工作任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且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2019年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分类评级为A类及以上的机构(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二)业绩要求:2018年以来已完成至少5个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发行业绩。
(三)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近三年(指以招标公告挂出日为标准)无证券承销业务遭受行政处罚的记录。
(四)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招标申请者,请于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述时间内到德阳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德阳市泰山路以西、松花江北路南侧旌南大厦十六楼1618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二)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
2.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0元。
(二)投标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仅限本次有效,不能重复使用。
(三)交款方式
1.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帐户支付,在付款摘要中注明“DYJTSMZ201901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
3.缴纳投标保证金后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跨行支付到账延迟时间与未缴纳成功等因素,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在2019年11月25日17:00前交(汇)至以下帐户,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德阳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城华西银行营业部
账 号:2010900004421868
(五)退款方式
1.原渠道退还缴款账户。投标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招标人收到投标人退回的投标保证金收据的七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有下列情形之一,均视为不成功缴纳:
2.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的账户支付的;
2.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到账的;
2.3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已缴纳的保证金,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将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的;
2.4未按要求注明摘要内容。
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投标人接受失信行为记录、曝光通报、罚款、一定时期禁入等相关处理:
3.1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3.2投标人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如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恶意质疑、投诉;向相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3.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开标厅(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五洲广场东侧))。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特别说明
(一)同一机构的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同一机构系统内只允许一家机构进行投标,若出现两家及两家以上属于同一系统的机构参与报名时,则由其内部协商只确认一家,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协商,该机构本次投标资格作废。
(二)投标资格不能转让。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与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的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母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将认定为同一机构(按证监会规定子公司与其母公司合并评价,故认定为同一机构)。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招标公告将在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德阳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同时进行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阳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德阳市泰山路以西、松花江北路南侧旌南大厦十六楼
联系人:钟先生 刘女士
电话:13308106765 15281482270